English
>
行业新闻

紧跟二十条:进口冷链食品物流新冠防控新要求解析

紧跟二十条:进口冷链食品物流新冠防控新要求解析

内容来源于: 0阅读

日前,交通运输部发布《公路、水路进口冷链食品物流新冠病毒防控和消毒技术指南》(第六版),这也是该《指南》年内第二次改版,是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物流的公路、水路运输企业、港口码头、货运场站等经营单位必须了解和遵守的,对进口冷链食品装卸、运输等环节中新冠病毒污染的防控具有指导意义。

001.jpg

一、主要依据与调整背景

根据交通运输部的通知,11月10日刚刚召开的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精神以及新近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促成了对《指南》的此次修改。

据此,《指南》在第一章“依据和适用范围”中新增了“《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也称“二十条优化措施”,这是近期我国新冠疫情防控最重要的优化调整,是《指南》具体内容调整的重要依据和参考。

 


002.jpg

除了《公路、水路进口冷链食品物流新冠病毒防控和消毒技术指南》,交通运输部近日还相继印发了《公路水路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预防性消毒工作指南(第三版)》、《港口及其一线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十一版)》、《国内游轮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六版)》、《道路货运车辆、从业人员及场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六版)》等,这也充分体现了交通运输领域对二十条优化措施的具体跟进与落实。

003.jpg

此外,《关于印发冷链食品生产经营新冠病毒防控技术指南(第二版)和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新冠病毒防控消毒技术指南(第二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1号)、《关于印发进口冷链食品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方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255号)等部署要求以及《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冷链物流渠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交运明电〔2020〕241号)等有关工作安排也明确为制定《指南》的重要依据。

 

二、闭环高风险人员离岗后管理优化

在第四章“从业人员安全防护要求”的高风险岗位人员封闭管理部分,《指南》将原“高风险岗位人员每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离岗后按国务院及属地联防联控机制相关要求规范开展7天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修改为“对高风险岗位人员每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离岗后按要求开展5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的不前往人员密集公共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其中离岗后7天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优化为“5天居家健康监测”,核酸检测频次仍为3次,但检测时间调整到“第1、3、5天”。

上述调整对应了二十条优化措施的第五条内容:对结束闭环作业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由“7天集中隔离或7天居家隔离”调整为“5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赋码管理,第1、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的不前往人员密集公共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而在同期更新的《公路水路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预防性消毒工作指南(第三版)》对于结束闭环作业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也补充了“开展5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的不前往人员密集公共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相关内容。

《港口及其一线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十一版)》也按照最新要求将港口高风险岗位人员封闭管理作业后的7天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相关要求调整为:5天居家健康监测。5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落实属地赋码管理要求,第1、3、5天各完成1次核酸检测,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的不前往人员密集公共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明确跨省司机配合“落地检”

《指南》新增“从事进口冷链食品跨省运输的司乘人员,按照属地联防联控机制要求,配合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做好‘落地检’”。

“落地检”,即为跨省流动人员到达当地后立即提供一次核酸检测服务,遵循“自愿、免费、即采即走、不限制流动”的原则。“落地检”是防范输入性疫情的重要措施,有效推动防控关口前移,但各地也的确存在对货车通行“层层加码”、过度管控等问题,造成局部物流不通不畅,对正常生产生活造成影响。

 

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副司长韩敬华在上周召开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说,交通运输部将认真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最新印发的优化防控工作二十条措施,督促各地实施精准通行管控政策,切实做到“五个严禁”:

严禁擅自关停关闭交通物流基础设施和限制运输服务;

严禁以车籍地、户籍地为依据,或有涉疫地区行程为由限制货车通行;

严禁“一刀切”限制封闭区域末端配送,切实打通配送“最后一米”;

严禁实施“静默”或封控管理的城市一律限制货车进出,要采取有效措施保障重点生产生活物资运输、重要物流枢纽集疏运等货车车辆顺畅通行;

严禁以等待核酸检测结果为由限制货车通行,严格落实“即采即走即追”要求。

由此来看,各地针对货车司机的“落地检”也应该严格落实“即采即走即追”要求。优顶特研究院从湖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组获悉,湖南对做好外省入湘人员落地检、外省入湘货车司机防疫健康服务、高速服务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提出最新要求。按照要求,外省入湘货车司机健康码异常者,个人应承诺从交通健康服务卡点至工作目的地实行闭环管理,如在当地停留超过24小时未离开的,可按当地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健康服务。

 

按要求,进入湖南的货车司机,在首个交通健康服务卡点应进行核酸检测,按照“即采即走即追”的方式进行防疫健康服务,做好信息登记。一旦发现核酸检测结果异常,该交通健康服务卡点所在地疫情防控部门应立即通知货车司机做好个人防护,要求其向现所在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并通报其现所在地疫情防控部门。

对健康码异常者,个人承诺从交通健康服务卡点至工作目的地实行闭环管理,并由交通卡口通知目的地后,予以放行。货车司机在当地停留超过24小时未离开的,可按当地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健康服务。

对外溢风险高地区入(返)湘货车司乘人员,要按照《湖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组关于做好外溢风险高地区入(返)湘货车司乘人员防疫健康服务的通知》要求,做好“全闭环引导”健康服务工作。

优顶特研究院认为,上述湖南省的做法,也基本代表了各省市对跨区域货车司机“落地检”管理的基本思路和方向。

 

此外,《指南》还删除了“道路冷链物流企业应按照最新版《道路货运车辆、从业人员及场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有关高风险地区所在区县的规定执行”这段表述。更新后的该指南明确了从事跨省运输的货运车辆司乘人员应配合接受“落地检”,更新了出现本土疫情区域重点物资运输保障措施。同时,根据风险区的划分原则的变化,更新了出现本土疫情的县级行政区道路货运疫情防控要求。

交通运输部此次对标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二十条优化措施要求,第一时间修订完善了包括《公路、水路进口冷链食品物流新冠病毒防控和消毒技术指南》在内的上述六个指南,将进一步提高行业疫情防控的科学性和精准性。

为了让各项措施切实落地,全力以赴保障交通网络畅通、物资运输畅通、末端配送畅通,交通运输部也提出加强公路网运行监测分析,坚持日周月跟踪调度,及时督办转办不通不畅问题,坚决防止擅自关闭关停交通基础设施、过度通行管控问题反弹,及时整治层层加码、“一刀切”、过度通行管控等行为。

信息来源:卫生健康委、交通运输部、澎湃新闻、中新财经


上一篇

商务部:继续推动肉类供应链稳定!9月阿根廷73.1%牛肉销往中国!
2022-11-09

下一篇

防范冷链杀手“李斯特菌”,新国标新规范来了!
2022-11-29